该案于2016年4月27日案发,经查明:自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27日,被告人陈某利用自己掌控的贵州XX商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助贵州XX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现货交易平台,伙同被告人刁某某,由刁某某招募员工,利用从网上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采用诱骗的方法为该平台发展客户,进行虚假的沥青、原油等类期货交易,有针对性地正向或反向指导被害客户操作,骗取客户资金达人民币684万元。
最终经芜湖市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刁某某等29名被告人十二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级高级检察官杨柳寄语:
在如今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不能被违反经济规律的一夜暴富思维绑架,盲目的跟风现货、期货市场,在目前类期货APP鱼龙混杂的情况下,更要擦亮双眼,理性投资,在增重自己钱袋子的同时,也要保护好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