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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何宏海检察长提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快”“准”“融”“精”
时间:2018-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108日上午,芜湖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出席会议,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院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作了具体部署。

会议还听取了市检察院扫黑办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

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在听取完汇报后,对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明确的“四字”要求,即要“快”、“准”、“融”、“精”。一是要加快办案节奏。距离年底只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全市检察机关要着眼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局,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节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可以及时展现。二是要精确准确办案。要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不搞指标化,不走偏不走样不走过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进一步提高打击质效。三是要形成打击合力。要积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市检察院侦监、公诉、监所、控申、宣传等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团结协作精神,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融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院一盘棋中,进一步形成整体打击合力。四是要树立精品意识。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过程中,要善于总结,及时挖掘一批检察职能发挥充分、案件办理效果好的精品案件。宣传部门要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推出一批反映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成效的新媒体作品。

 

文 李家豪 图 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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