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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温馨提示:禁燃禁放,从我做起
时间:2018-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逢年遇节燃放爆竹,这种习俗古已有之,是老百姓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一种形式,一直延续至今。但你知道吗?在一声声烟花爆竹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存有许多危害。

一、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

二、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巨大的噪音。

三、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浪费资源

浪费了大量资源,只留下大街小巷的满地狼藉。

五、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值此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美丽芜湖。市检察院认真落实该通告要求,在大厅、食堂等区域摆放宣传标牌,并组织全体干警签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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