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晓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院各内设机构:
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芜〔2017〕228号和芜人常〔2017〕17号)通知,决定:
李晓玲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陶本荣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