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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时间:2017-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 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对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查处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对侦查、审判、监管等司法活动进行诉讼监督等职责任务。

 

二、部门单位构成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开发区院人员经费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

2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开发区院

行政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以司法改革为主线、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推动芜湖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关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46.2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1.28万元、缴入专户的非税收入31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31.28万元、缴入专户的非税收入31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227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64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6.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01.83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相比2016年,收入增加639.52万元,支出增加639.52万元。非税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15万元。 

五、关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31.2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39.52万元,主要是工资改革之后人员经费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876.2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了97.61万元(含缴入专户的非税收入3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317.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预算197.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网络运行维护方面的项目支出、中央空调维修维护费、办公楼及电梯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支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预算4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特情费、大要案补助费、大型业务培训费支出;“公诉和审判监督”预算3.80万元,主要用于替人大代表订报纸支出;“侦查监督”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两法衔接平台支出;“执行监督”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投诉处理机制专项经费支出;“控告申诉”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举报奖励经费、刑事被害人救助经费支出;“其他检察支出”预算335.5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院人员经费、上缴专户非税收入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65.2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0.54万元,上升43.20%,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动。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420.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5.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6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8.72万元,减少了11.83%,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44.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20.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74.7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2.66万元,增长7.8%,主要是工资改革之后人员工资的增加,相对配比就有所提高。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11.34万元,“提租补贴”预算63.45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3.7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198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5.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关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部 2017年收支总预算2831.28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

 

(一)2017年收入情况。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2016年收入预算314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28万元,占89.99%,其他缴入专户的非税收入315万元,占10.01%。非税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15万元。

 

(二)2017支出情况。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2017年支出预算314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3.77万元,占72.90%;项目支出852.51万元, 占27.1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1241.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含开发区院)政府采购预算103.03万元,其中采购货物0万元,采购服务103.03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20万元。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 2016年预算减少16.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增加)16.3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我市车改方案保留车辆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同时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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