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喜报】通报表扬!芜湖检察一集体、两名干警荣获省级荣誉表彰
时间:2023-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表扬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其中芜湖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荣获“表现突出集体”、芜湖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赵川和鸠江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范颖荣获“表现突出个人”。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专项活动部署和要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在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领域取得良好办案效果。2021年共采取领办、交办、督办和直接立案的方式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9件,提起公益诉讼65件。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500余万元,整治各类污染企业200余家,保护被污染、非法占用土地800余亩。与刑事检察部门共同提前介入、指导办理“8.26”跨省危险废物倾倒案,先后两次协调当地政府召开办案推进会,协助行政机关确定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共同督促追缴赔偿金共计3500余万元。


赵川


赵川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活动,把生态和法治理念融合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坚持用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范颖


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进5年以来,范颖同志积极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从乡村田间到长江两岸,足迹遍布鸠江区每个乡镇、街道,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在办案中,筑牢环境守护屏障,坚持跟进监督机制,实现办案质效统一。办理的相关案件荣获最高检、省检察院嘉奖,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