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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千里送枪,刑不刑?
时间:2022-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七号检察建议,助推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即日起芜湖检察公众号将连续发布芜湖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利用寄递渠道贩运毒品、枪支等违禁品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18月和9月,被告人黄某和任某分别通过微信联系贩卖枪支人员陈某,双方约定以快递收货、支付宝付款的方式,由被告人黄某和任某分别支付785元和730元从陈某处购买了一把火药动力枪支及100颗射钉弹。被告人黄某收到枪支后,在陈某的指导下,对购买的枪支进行改造。 

    

  202110月,被告人罗某通过快手”APP刷到陈某的下级代理杜某关于枪支介绍的视频后,知晓可以从杜某处购买枪支,遂添加杜某微信。双方约定以快递收货、微信付款的方式,由罗某从杜某处花费550元购买一只枪支及78颗射钉弹。罗某收到枪支后,按照杜某发送的关于枪支组装的教学视频,对枪支进行焊接和组装。 

    

  办案民警分别在黄某、任某和罗某的家中扣押射钉弹若干颗和前述疑似火药枪支一把。经鉴定,黄某、任某和罗某持有的疑似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 

    

  202111月、12月,经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黄某、任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罗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提醒 

   枪支犯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不要认为只有制枪卖枪才是犯罪行为,购买枪支同样构成犯罪。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内容的短视频,广大网友应一键举报,共同净化网络环境。 

  ■  切莫认为通过快递邮寄枪支就能降低被查获的风险,办案人员往往通过梳理快递信息发现犯罪线索,侥幸心理不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