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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我市首家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挂牌
时间:2020-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适应深化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刑事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与公安机关加强合作,探索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派驻检察机制,着力构建前置性、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428日上午,南陵县检察院派驻南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正式挂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先明,南陵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巫军,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领导参加揭牌。 

  充分调研,达成共识 

  立足提升侦查法治化水平和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南陵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寻找共识、达成一致、同向发力,统筹推动派驻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南陵县检察院领导、相关部门同志来到南陵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调研,认真听取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设施设备、流程监管、财物管理等的详细介绍,了解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现状情况。 

  双方多次沟通讨论,就派驻检察室的模式、工作内容等协商一致,共同出台《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南陵县公安局关于设立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办法(试行)》。 

  监督前移,规范办案 

  转变固有监督理念,将案后监督向案前监督、案中监督延伸,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的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检察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拓展,实现“源头监督”。通过派驻检察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对案件侦查工作及时引导、提出建议,推动侦查工作源头规范化,更好地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案件退查率、降低“案-件”比,实现从单一追求质量向追求质量和效率“双硬”转变。 

  加强协作,实现共赢 

  派驻检察室在依法监督的同时,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在办案中的沟通与协作,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规范侦查取证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高侦诉效率。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开展法律监督与提前介入过程中,发现的侦查取证共性问题进行总结与反馈。互相通报派驻检察室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情况,对彼此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及时解决配合与衔接上存在的问题,构建检察监督与互相协作的良性互动关系。 

  结合实际,形成合力 

  结合基层院特点,采取固定派驻与灵活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派驻员额检察官定期派驻办公,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驻。派驻检察官牵头负责检察室工作,从事日常监督和一般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经分管检察长指派,可由其他员额检察官负责办理。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共性问题,由第一检察部定期汇总后,通过派驻检察室向公安机关反馈。形成派驻检察室负责、第一检察部内部协调的合力,共同提高监督能力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