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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建生态芜湖!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联席会议召开
时间:2019-07-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交流,形成自然资源保护合力,促成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检察机关携手共建为美丽新芜湖。724日上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金玉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奚要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承良杰、副调研员张进发,以及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芜湖市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咨询专家、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在春、徐本鑫应邀参会。会议由奚要武主持。

会上,奚要武代表市检察院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行的到会表示热烈欢迎。他在发言中介绍了此次联席会议召开的背景和宗旨。

会议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情况和全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情况。会议就《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提交会议讨论通过。与会人员就《实施意见》的出台意义和具体落实等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发言,并就今后工作开展和典型案例汇编达成一致。陆在春和徐本鑫表示将助力完成汇编工作。

会上,奚要武向张进发颁发聘书,聘请张进发为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咨询专家。

奚要武和承良杰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署《实施意见》。此次联席会议会签的《实施意见》实现地市级检察监督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为芜湖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金玉峰在发言中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力推进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晰了工作职责。金玉峰表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在履职过程中依法依规、精准规范。同时建议双方共同落实好《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机制。

何宏海在会上指出,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和通过的会签文件为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保护全市自然资源、维护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通力合作、并肩作战,共同发挥力量提供了长效协作机制。

何宏海就今后检察监督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相互协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双方共识,确保共同维护好社会公益,争取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狠抓贯彻落实,深化协作机制,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加强信息化探索,实现互联互通;

三是加强履职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共同办理一批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

(文 熊秋萍 图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