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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市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18-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10日上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芜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主任(局长)、党委书记何思忠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系芜湖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移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此案经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芜湖市两级检察机关共20余人观摩了庭审。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何思忠在担任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27.3305万元、美元1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0795.56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只,受贿数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何思忠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以多媒体示证的形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何思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何思忠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鸠江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何思忠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被告人何思忠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成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职务犯罪办案团队成员一致认为,本案从受理到移送审查起诉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条件下,公诉人准备充分、举证清晰、答辩有力,圆满完成了出庭支持公诉任务,庭审效果很好。

 

 

 

 

文 王晓美  鸠江区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