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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检察院办理首例联合司法救助案
时间:2019-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全省检察机关“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大摸底,助力脱贫攻坚战略”活动,芜湖市检察院与芜湖县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条件的特困被害人给予最大限度司法救助。

8月9日,芜湖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马莹莹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锡虎等一行5人为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魏某某送去了5万元的救助金,其中芜湖市检察院发放救助金4万元,芜湖县检察院发放救助金1万元。

据悉,魏某某交通事故受重伤后,抢救治疗费用就花费了34万余元,而肇事车辆系电动车,未购买保险,且肇事者也无赔偿能力,经法院多次调解仅赔偿了被害人魏某某8万元。但此次交通事故对被害人魏某某造成了重伤二级和精神一级残疾,被害人无法进行正常的言语表达,生活不能自理,只能依赖丈夫打零工和政府低保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生活极其困难。

两级院经过实地走访、多方调查确定被害人符合救助条件,遂联合开展司法救助,这是该院与芜湖市检察院开展的首例联合司法救助,不仅给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家庭带来帮助,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