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物品评估鉴定
时间:2021-1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物品评估鉴定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126

 


询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我院受芜湖市财政局委托对一批物品进行评估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物品评估鉴定

2、采购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3、询价内容: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物品评估鉴定,对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等电子设备,金条、项链等黄金、白金首饰,纪念钞、纪念卡、邮票、手表、玉器、字画、酒水等物品进行评估鉴定。

4、控制价:30万元(以物品处理款进行支付,最终金额以取费标准结算为准)

二、投标书内容

1、投标单位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专业资质证书、企业介绍)。

2、投标单位具备入选芜湖市财政局或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相关资质公司库,具有相关评估资质

3、投标单位具备一项评估鉴定资质,其他项可委托有关资质公司进行评估鉴定

4、投标项目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评估规定计费标准

5、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书于 2021年126 前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投标。

4、投标书要密封、加盖密封章,内容不许涂改和行间插字。

四、开标

1、计划于 2021年 月  日  时,在我单位召开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持合法证件按时到会并签到。

2、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确认投标文件无误后,当场开封,以单位资质级别、注册资金、以往项目规模以及拟派现场人员等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为预中标单位。

3、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后,通知中标情况。

五、合同签订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约中标单位谈判服务合同,达成共识后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

 

询价单位: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黄山东路10号

 

发函时间:2021年  12 6 


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13 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995531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