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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之声 | 做事雷厉风行,工作“敢于较真”
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根据安徽省委宣传部的安排,应安徽省检察院邀请,近日,中央暨省级新闻媒体对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恒明的典型事迹进行了集中采访。现将已经刊发的报道予以转推。



安徽之声,芜湖检察,1分钟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从检十七年来,始终秉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坚持不达效果不放过,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记者在芜湖市某铁路道口见到汤恒明时,他正在和同事拍照取证。因为早上路过该段时,汤恒明发现该道口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29条。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班新可说,汤恒明给大家留下的最深刻印象,是其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他这种雷厉风行的精神实在是让我很敬佩,还有一点是汤检对与法律条文掌握的熟悉。”


2020年,汤恒明收到交办案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皖江中学堂暨省立五中旧址由于年久失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汤恒明和同事们在调查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协同相关部门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案件结束后,汤恒明依然持续进行“回头看”,多次来到现场查看修缮质量。


正是凭着这股“敢于较真”的工作态度,汤恒明所负责的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获评全国优秀办案团队;汤恒明2023年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工作以来,他承办的十多起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汤恒明:“未来我将珍惜这份宝贵的荣誉,戒骄戒躁、奋勇争先,发挥榜样作用,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