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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安徽法治报 | 如琢如磨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4-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2月28日《安徽法治报》头版头条


原标题


如琢如磨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记全国模范检察官、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


安徽法治报记者 徐奥萍


说起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的从检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


上世纪90年代,中专毕业的汤恒明成为一名乡镇农技员,那时候,成为一名检察官是他从未想过的事。


然而,20岁出头,正是敢想敢为的大好年华,出于对法律的热爱,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律大专学历;2007年,他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的一名司法警察。起初,他从事的还只是内勤工作,看着身边同事身着检服、庄严神气的样子,他的心中充满了羡慕。自那以后,他挤出时间一口气完成在职法律硕士学习,并通过司法考试。


现场要走一次才能对案情有更直观、深刻的理解;走上公诉席前,必须要做好充足的准备,要诉得对、诉得好、诉得实……从检16年,汤恒明先后在公诉、民行、公益诉讼等岗位上历练,凭着一腔热爱和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韧劲,练就了一身好本领。




勇挑公益诉讼“破冰”重担


2015年,汤恒明被委以重任,挑起了公益诉讼的“破冰”重担。


彼时,正处在公益诉讼的探索阶段,所有人都在摸着石头过河,汤恒明也不例外,但他却毫不畏难。


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禁采区盗采江砂,破坏长江生态环境……2019年1月下旬,杨某某父子为谋取非法利益,伙同董某某,多次在长江河道禁采区长江铜陵段230号-231号红浮标水域非法采砂共计7000吨。此外,董某某、马某某也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在上述区域非法采砂500吨、4520吨。



“非法采砂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难、鉴定贵,动辄需要近20万元的评估费用。”办理该案件的过程中,汤恒明犯了难,生态领域的公益诉讼最终目的是修复,而这首先就需要精准评估损害和修复费用,然而高昂的评估费用和较长的评估周期成为摆在面前的两座大山。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汤恒明多次向安徽师范大学的专家请教,并委托专家对案发现场实地勘察,出具专业评估意见,费用也由20万元降至1万元。庭审中,检察机关申请安徽师范大学专家出庭对评估意见全面分析阐述,证实了非法采砂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及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计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得到了法院和当事人的认可。庭审期间,杨某某等人对检察机关诉请的赔偿费用不持异议,并赔偿了全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用38万余元。


“鉴定费用的大幅下降为我们案件办理节省了成本,也为生态修复提供了更大空间。”委托专家出具评估意见的形式,解决了长江非法采砂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难题,也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类案提供了借鉴参考。


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心中


公益诉讼的定位主要不在于在法庭上争输赢,而在于公共利益最终是否得到有效维护。在汤恒明看来,评价案件办理质效有很多个维度,“群众获得感”尤为重要。


在镜湖区方村街道王埂村,耄耋老人周某的情况一直牵动着汤恒明的心。2022年7月,镜湖区检察院收到街道移交的线索——周某长期居住在危房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得知该线索后,汤恒明与同事第一时间来到现场查看。


“当时我们看见一个瘦弱的老人独自居住在约15平米的简易铁皮房里,没有通风口,电线是私拉的,生活用水要翻过附近的大埂去河里取,十分不便。”见到眼前的场景,汤恒明的心中不免一酸。


经查,周某有三个儿子,2014年,其原有房屋因水利工程建设被征收,补偿款被其中两个儿子领走,此后他便一直居住在这处铁皮屋里。虽经多方协调,但其儿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安置。在沟通中,老人担心影响儿子的声誉,也不愿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问题。


孝老敬亲的传统美德不能背弃。老年人权益保护属于公益诉讼的“等外”领域,为此,镜湖区检察院经过公开听证,对此案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公告。为妥善化解家庭矛盾,汤恒明多次与老人的三个儿子沟通,说明利害关系,寻求调解结案。经过耐心细致地说理,兄弟三人因房屋征收款分配不均而产生的怨气逐渐消散。2022年10月份,周某终于搬离了居住8年之久的简易房,住进了儿子们安排的舒适小家。



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在芜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奚要武的印象中,汤恒明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小到马路上的窨井盖损坏、盲道上的螺丝钉残留、小区里的电动车飞线充电、水电缴费单里的信息泄露,大到长江保护、耕地保护、革命文物保护,都有他和团队奔赴忙碌、勇敢亮剑的身影。”


越是硬骨头越要啃下来


“汤恒明骨子里就有一股敢打敢拼的闯劲,既肯干、能干,还会干、苦干。”镜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光菊如此评价,“遇到难题,交给他我放心。”


以房地产和建筑工程为依托攫取经济利益,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为后盾推进拆迁工程……在南陵县,以刘某、杨某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歹、称霸一方。2022年7月,省扫黑办将该线索交办芜湖市公安局,芜湖市检察院和镜湖区检察院成立联合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汤恒明和其余4位业务骨干接下这个重任,成为专案组成员,这也是他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后办理的第一个大要案。



检察官的忠诚与担当不是无形的,而是可感可触、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


“专案组第一次介入后,即判断该案是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但是在组织特征、经济特征方面证据都非常薄弱,事实、人员、结构都不清晰。”镜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朱赟便是专案组成员之一,据他回忆,该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大家压力都很大,关键时刻,汤恒明挑起大梁,主动承担了涉黑罪名审查和涉黑财产处置这两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面对巨额财产的性质划分,如何突破难点?汤恒明从梳理资金流向开始,带领办案组成员加班加点精细化审查卷宗、调取分析账目报表和银行流水,在海量的信息中抽丝剥茧,最终锁定关键证据,为涉黑财产的定性打下坚实基础。



“那时候我们几乎都泡在这个案子里了,加班是常态,尽管汤检的儿子正面临高考,但他也没有缺席过一次,始终和我们并肩作战。”


2023年9月4日至8日,11月14日,该案分两次开庭审理,整个庭审历时6天。公诉席上,汤恒明义正言辞、字字铿锵,而这背后,离不开专案组长达一年多的孜孜以求和审慎推敲。


矢志不渝追求办案质效


在检察工作中,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必须秉持的重要理念之一,也是对司法活动进行评价的重要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每一个检察人员矢志不渝地追求,对汤恒明而言亦然。


2020年9月,芜湖市检察院将皖江中学堂暨省立五中旧址保护不力的线索交由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接到线索后,汤恒明和同事们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该旧址由于年久失修,部分木结构腐朽断裂,墙体墙面破损倾斜,藤蔓植物也爬上了屋顶,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该旧址在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加强文物保护,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市、区两级文物保护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启动文物修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并多次与产权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沟通,积极帮助、联系解决修缮过程中的资金、专业修复等难题。


2022年底,该处文物修缮工作全部完成。如今这处文物旧址古朴、典雅,房屋的顶棚、墙面等得到加固、修复,环境也变得干净整洁。“汤检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持续关注该处文物的保护和活化利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让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为我们的工作助力。”芜湖市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石保友告诉记者。


在奚要武眼中,汤恒明身上有一股锲而不舍、日雕月琢的执着劲。近年来,他主办或主管的10起案件先后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这些“典型”背后体现的都是他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


去年12月,汤恒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面对大家的夸赞与祝贺,他只是腼腆一笑,“我做的都是一些平凡的小事。”然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即使是这些小事,他也必定精益求精,在他心中,从事检察工作,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