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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大江资讯 | 追光者,汪瑶!
时间:2024-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大江资讯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相继报道了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汪瑶的先进事迹。



“笃行致知,明德崇法”是华东政法大学的校训,也是该校优秀毕业生汪瑶的人生座右铭。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汪瑶一直坚守在刑事检察一线,工作伊始就对自己提出了“要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让人民群众在自己经办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十余年的刑检工作,数百起案件,诠释了无为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汪瑶对初心使命的坚守,刻画着她对公平正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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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自己为何进入检察机关工作,汪瑶告诉大江资讯记者,这其实源于一堂法治宣传教育课。“中学时期,我曾通过学校广播听了一堂法治宣传教育课,当时就在心里播下了法治种子。后来,我看了一些法治节目、律政题材影视作品,注意到相关从业人员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案情线索反复推敲,对犯罪嫌疑人感化教育,这样的职业形象深深打动了我,也促使我把公正作为镌刻在心中的价值追求。”汪瑶说。


▲汪瑶参加芜湖“畅聊早餐会”。

身处基层,从事刑事检察,面对大大小小的案件、类型不同的监督要求,汪瑶从不轻视任何“小案”“小事”。在她看来,无论是轻微刑事案件,还是重罪重刑案件,都必须一丝不苟审查每一份证据,谨小慎微逐一定性分析。“办的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汪瑶说,每个案件都代表着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作为一名守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必须做到对所有的案件一视同仁,用同样的标准进行事实认定、证据分析。



“我曾办理过这么一起案件,在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三份立功线索。为及时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立功情节,我和同事们第一时间展开了补充侦查,对三条线索逐一核实。经过反复甄别,最终认定其中一条线索成立,这对犯罪嫌疑人刑罚的最终裁判有着重大影响,也对犯罪嫌疑人起到了一定的教育、感化作用。”汪瑶说。



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负责人,汪瑶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不仅以法为尺更以爱为旨,以特殊家访助力涉罪少年迷途知返。“作为法治副校长,我多次走到孩子中间进行普法宣讲,打造‘未’你发声品牌栏目,用生动活泼的语言传授专业严谨的法律知识,教导孩子们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侵害。”汪瑶介绍。同时,她深挖案件中折射的社会问题,走访取证,制发检察建议促整改,以案促研、撰写专题报告报送无为市政府,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在办案之余,汪瑶勤于思考、不断反思,多次在《检察日报》《安徽法学》《安徽检察》《芜湖检察》上发表文章。在办理多起交通肇事案件后,她认真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在道路事故认定中的评价及完善》论文入选安徽省检察理论研究资料库。她参与办理的吴某某刑事申诉案,被最高检评选为第四批检察机关“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典型案例。“工作十余年,我始终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在实践中上心用心,善于总结思考,力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汪瑶说。



追逐光,靠近光,成为光,散发光。2023年11月22日,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在京拉开帷幕。经过办案质效考评、刑事检察策论、刑事检察业务笔试、刑事检察业务答辩、模拟法庭论辩等环节的激烈角逐,汪瑶一路披荆斩棘,最终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今后,我将带着这份初心继续办好每一个案件,分析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检察官。”汪瑶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