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接芜组干一〔2021〕79号文件通知,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梅务有同志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副书记,提名其为副检察长人选;
免去宁优虎同志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胡昊同志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成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