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院、经开区院、三山区院,驻院纪检监察组、市院机关各部门:
接芜组组〔2021〕26号文件通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蔡晓东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
宣萍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成员;
潘登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成员;
肖东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成员。
特此通知。
中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