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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关于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7月7日在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省检察院 【字号: | |

 

关于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77日在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奚要武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受赵昊平检察长委托,代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行政检察工作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化解社会矛盾、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公益诉讼检察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做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取得工作新成效。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计 2283件,制发检察建议1980件。7件案件分别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公益诉讼检察官现场取证照片《公共利益至上》被中国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等领导先后来芜视察调研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聚焦理念变革,引领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省检察院、地方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次。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制定落实举措17条,开展检察长进党校宣讲活动11次。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主动向人大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检察监督刚性得到进一步提升。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试点工作部署,积极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67件。驻蚌埠和驻淮南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先后来芜视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肯定工作成效。

三是积极能动履职。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并实现全覆盖,把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分别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0余家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通过案件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2019年以来,98.7%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修复受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治理效果。

二、聚焦服务大局,积极助推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突出保护创新,出台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14条具体措施。成立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切实打通知识产权保护“最后一公里”。全面落实《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案件专项监督,对发现的涉企行政违法行为,及时监督纠正,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涉企控告申诉、监督申请案件。开展检察长约见企业家、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百余次,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检企共建”,在三只松鼠建立“松鼠检署”工作站做法被省检察院推介。

二是积极推动长江大保护。开展长江岸线整治、三无船舶治理、水域污染源头防治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针对污水排放、固废倾倒、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85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件。 全面落实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800余万元、整治被污染水域1万余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1万余吨。联合公安、渔政机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40万余尾。

三是着力保护国家利益。聚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针对土地闲置、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行为,发送检察建议7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督促行政机关收回被非法占有的国有土地 830余亩,追缴土地出让金3亿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730余万元。办理的督促整治芜湖某农产品开发中心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美丽乡村检察行”十大典型案例。

四是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针对部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损坏严重、周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发送检察建议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修缮39处。办理的督促保护王步文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开展革命文物保护专项活动,针对保护措施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发送检察建议1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

三、聚焦人民至上,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一是全力守护食药安全。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持续关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卫生安全,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农产品,以及散装食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62件。为堵塞医药行业监管漏洞,针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非法回收药品、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情形发送检察建议15件。

二是助力人居环境整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环境污染等民生问题,加大对黑臭水体、噪音污染、固废污染等案件办理力度。两级检察院督促清理居民小区周边生活垃圾、恢复良好人居环境的做法,被《检察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南陵县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小区人居环境事例入选芜湖市2020年“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是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全力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窨井盖、盲道等城镇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41件,推动更换、维修窨井盖设施908个。对于居民小区内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厉惩治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通过发送检察建议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源头治理。

四、聚焦主责主业,着力维护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强化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59件,终结审查7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获全部支持,法院再审改判3件。围绕工伤保险行政纠纷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9件,发送检察建议24件。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09件,发送检察建议73件。

(二)优化监督方式助推矛盾化解。秉持穿透式监督念,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采取抗诉、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多元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2件,其中5年以上行政争议案件9件。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评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段某工伤确认行政检察监督案等4件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

(三)深化监督内容推动依法行政。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通过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发送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检察建议82,采纳率100%。湾区检察院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依法履职,帮助15名农民工顺利讨回被拖欠工资27万余元,并推动多家行政机关对欠薪问题开展诉源治理。

五、聚焦队伍建设,不断夯实自身发展根基

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组织政治轮训、专题辅导、党课宣讲100余次,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致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市检察院荣获全市党史知识竞赛第一名。

二是抓好队伍素能建设。常态化开展检察官上讲台、案例研讨、庭审评议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官办案能力。坚持实战实训,组织行政检察业务竞赛,2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标兵”“能手”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办案团队。聘任62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助力执法办案。

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检。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问题67个,系统整治顽瘴痼疾。制定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1件,规范检察权运行。开展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全市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虽取得了一定工作成绩,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安全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行政检察方面:一是监督理念仍有待进一步更新。依法能动履职和创新意识不强,尚未完全做到以“我管”促“都管”。二是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与人民法院信息互通、监督意见落实反馈还不顺畅,与行政机关在线索发现、类案监督等方面协作尚需深入。三是素能建设仍需加强。受职能划转影响,相关业务衔接不畅、人员配备不足,尤其是基层行政检察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待优化。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占比较大,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案件数量仍然偏少。二是办案效果尚需提升。对做好案件跟踪监督的“后半篇”文章谋划推进不足,通过办案推动行业治理、系统治理、溯源治理方面用心用力不够。三是沟通协调仍需深入。与人民法院在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结案方式、履职标准认定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分歧。与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衔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面需要继续深化共识。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6月,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省委出台实施意见,为推动安徽检察工作尤其是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具体依据。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充分履行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为芜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作用,为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更新检察理念,有力助推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从政治上看”,积极能动履职,全面深化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职能,提升“见微知著”的意识,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真正做到以“我管”促“都管”。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办好法律明确赋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常态化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回头看”,全面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推进一体化办案理念,统筹调配办案力量、资源,着力解决专业化不强、办案区域不平衡等问题。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府检联动机制为平台,持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工作协作互动、信息数据互通,共同组织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活动,发挥大数据赋能作用,不断提升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质效。借助专家学者、律师协会、行政机关等“外脑”“外力”,帮助破解办案难题,稳步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度和影响力。加强检察办案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一线办案力量。运用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方式,探索建立检察官与法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同堂培训制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充分借助新媒体矩阵,以微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

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是对芜湖检察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在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作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