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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22日在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21-01-30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省检察院 【字号: | |

 

芜湖市十六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十七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2日在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昊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

一、主动融入工作大局,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战疫防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加强疫情防控,批捕涉疫刑事犯罪9人,起诉25人。严把案件质量标准,提前介入涉疫案件19件。繁昌区检察院办理的管某华妨害公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助力疫情源头防控,办理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犯罪7人。筑牢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屏障,向全市监管场所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防控措施。在百年一遇的汛情面前,全市检察干警闻令而动,一线参与防汛抢险,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锚定六清目标,以一十百千检察行动为抓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19人,起诉128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底线,依法改变涉黑涉恶案件定性8件。围绕伞网清除,移送涉黑涉恶及其背后保护伞犯罪线索36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助力行业清源,聚焦十大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39件。湾区检察院关于治理非法采砂乱象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检察建议。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治理,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00人,发出涉金融领域检察建议16件。无为市检察院参与电缆企业互联互保和恶意逃废债案件风险排查利剑行动,服务六稳”“六保。聚焦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扶贫,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61人,发放救助金140万元。市检察院、南陵县检察院联合办理的胡某芝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司法救助案例。维护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湾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全力推进污染防治,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43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7件。会同皖江四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专项检察活动,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00件,提起相关公益诉讼49件。市检察院被评为芜湖市三大攻坚战先进集体

更实支持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36人。办理涉民企民事监督案件8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办理此类案件16件。秉持谦抑审慎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及有关责任人涉罪案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宽缓量刑建议,依法不批捕24人,不起诉46人。鸠江区检察院对涉案的某医疗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责任人共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其余2人提出缓刑建议,避免该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制定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11条意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持续优化检察供给,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芜湖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293人,起诉4085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起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33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犯罪26人。依法办理郭某牛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关注的重大恶性案件。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334人。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4029人,适用率为90.09%,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3.68%,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做实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稳步推进温暖控申品牌创建。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584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结果答复率99.4%。坚持检察长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148人次。推动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156人次。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猥亵儿童罪量刑指导意见》,与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开展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督导工作,扎紧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防护网。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2人,起诉114人。对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18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王某华投放危险物质案、丁某某等人盗窃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全市36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宣讲80次,推出法治云课堂”10期。市检察院芜未花开法治宣讲团荣获全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82件次,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实现。与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将检察履职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结合检察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6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做实以案释法,让检察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

三、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55件,监督撤案41件,纠正漏捕43人,纠正漏诉6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2件次。在4个县市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件。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力度,纠正执行活动违法28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件。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督+巡回检察,纠正脱管漏管26人,监督收监执行15人。鸠江区检察院监督纠正钱某违反禁止令从事生产销售食品案,系全省首例禁止令执行监督案件。切实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起诉职务犯罪37人,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1件,移送2件。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11件。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4件、提请抗诉39件,其中涉及虚假诉讼18件。跟进监督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系列案,办案法院对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全部采纳。开展执行监督深化年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注重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服判,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终结审查169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切实承担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0件,办理行政执行违法监督案件32件,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44件。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成功化解拆迁安置、行政登记、工伤认定等领域行政争议10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通过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700余万元。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29件,提起公益诉讼73件,已审结53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经开区检察院诉泰州某公司、李某林等人跨省倾倒医疗废物案,入选全国十大公益诉讼优秀案例。把握积极、稳妥原则,办理涉及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外领域案件194件。督促监管部门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四、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和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7件次。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省市委部署,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等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10项。持续深化省检察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21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完成对4个基层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和巡察整改回头看

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实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动态调整22人次,遴选入额8人。全面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两级院入额院领导主办或独任办理案件656件,示范带动多办案、办好案。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以-件比指标为引领,努力做到案件一次性优质办结。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深化“206”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工作网信创版应用,让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推进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强化素能提升和人才建设。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对政治过硬、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28人。深化文化育检工程,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颁发检察荣誉章,因院制宜建设院史馆、荣誉室。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实战实训,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评议、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等活动。三山区检察院杨阳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和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9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专家或标兵称号。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细化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定期举行工作会商,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两级检察院共填报有关事项204件。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对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改革,同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开展政治建设、规范司法等方面“13+2”突出问题整治。

各位代表!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7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精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组织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500余名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市检察院聘任新一届特约检察员和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推深做实检务公开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76条、案件程序性信息6280条,公开法律文书3224份,市检察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58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省级43个,国家级22个。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镜湖区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弋江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帮助。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以贯之地关心和爱护,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检察举措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践行司法为民方面,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解决的办法还不够多、措施还不够实。三是在实现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方面还有差距,检察监督能力、监督效果还有欠缺。四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围绕建过硬队伍、做极致工作、创一流业绩、育先进文化工作思路,以更优检察履职成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更高站位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抓好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开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助力社会治理,以更高水平服务四个名城建设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提升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案件的能力。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法惩治和预防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探索推开河长+检察长等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打击侵害民企权益刑事犯罪,审慎稳妥办理民企涉罪案件,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三、恪守宪法定位,以更高质量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聚焦做优刑事检察,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质效。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加大未成年人检察供给侧改革力度,持续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以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切实做好公益诉讼,突出重点领域,拓宽保护范围,坚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标准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开展政治轮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育培训,筑牢思想根基。加强岗位培训,加快业务领军人才培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砥砺初心、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