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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7月10日在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时间:2020-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710日在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赵昊平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报告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理念先行,突出监督质效,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三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600人,起诉14013人,办理各类刑事诉讼监督案件1580件。9个集体、2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6件刑事案件入选全国和全省典型、优秀案例。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长江铜陵段‘10•12’‘1•26’环境污染系列案专案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该办案检察官群体入选安徽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增强政治自觉,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反渗透斗争,起诉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邪教组织等犯罪22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130人,黄赌毒犯罪2711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92人。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立风险防范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研判预警、协调联动等5项工作机制。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力度,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75人。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起诉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24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143人,发放救助金261.3万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联合公安、环保部门共同推进打击非法处置、转移、倾倒固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18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坚决惩治涉疫情防控犯罪,从严从快办理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用产品等犯罪7人。繁昌县检察院办理的管金华妨害公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深化扫黑除恶,护佑社会安宁。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461人,起诉754人。突出打击重点,办理了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套路贷村霸黄赌毒等重大涉黑恶案件,其中“115套路贷系列案、汪国玉等人涉黑案分别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坚持铁案标准,实行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涉恶案件由市检察院统一把关。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侦查机关以涉黑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不认定33件;未以涉黑恶移送的,依法认定7件。高超、钱浩等人寻衅滋事追诉抗诉案入选安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推动伞网清除,落实一案三查”“三级签字背书等制度,深挖涉黑涉恶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390条,起诉涉保护伞犯罪15人。坚持黑财清底,提出处理涉案财物意见30条,监督处置涉黑恶资产3000余万元。落实行业清源,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72份,向党委政府专题报送涉套路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分析报告,当好法治参谋,促进行业整治。

强化平等保护,服务民营经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0项措施、加强产权保护18条意见。注重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严厉打击侵犯民企正当权益犯罪,起诉侵占、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53人。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宽容、保护的司法理念,对涉案民营公司、企业人员慎捕慎诉,不批捕45人、不起诉24突出纠正一押到底现象,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对依法可不再羁押的涉案民营企业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8人。建立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等案件。会同市工商联实地走访1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讲200余次。

加强监检衔接,融入反腐大局。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动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加强监检衔接,健全指定管辖、逮捕执行等办案机制。起诉职务犯罪151185人,法院已审结案件有罪判决率100%。依法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许家贵、张皓、王毅军等6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其中徽商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家贵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系省监察委留置第一案,对何思忠等19起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积极履行侦查职能,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3人。

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司法为民。紧盯舌尖上的安全,强力推进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51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310人。紧盯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72人。鸠江区检察院设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被评为第十二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第一名)。持续开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起诉75人。芜湖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成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持续狠抓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等部门签署《校园零性侵倡议书》,共同开展校园安全环境大检查。全面推开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组建芜未花开法治宣讲团,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100余次。针对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涉案学校及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8件。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10人,督促撤案258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187人、漏诉530人,坚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4件次,因证据不足不批捕1944人、不起诉763人,排除非法证据24件次。南陵县检察院、芜湖县检察院、无为市检察院先后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80件。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改革,针对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34件,纠正脱管、漏管30人,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51人。市检察院依法纠正一起无期徒刑罪犯保外就医不当案件,一名在社区服刑长达二十余年的无期徒刑罪犯被收监执行。加强驻所检察室建设,芜湖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适应改革要求,履行主导责任。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履行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和监督,由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司法成本得到节约,办案效率大为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间较改革前平均缩短1/4。推动建立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求极致的要求融入刑事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市刑检部门遴选员额检察官42名、选任检察官助理58名。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6051人,提出量刑建议2176人,法院采纳率为87.59%

落实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强化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严强转专项行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能力建设,把业务培训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检察实务、知识拓宽和专项素能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培训人员达500余人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组织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等评选活动。全市刑检部门共有12名干警荣获省级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在前不久的安徽省检察机关第十四届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芜湖代表队荣获两个全省十佳公诉人、一个全省优秀公诉人、两个优秀辩手的历史最好成绩,三山区检察院干警杨阳更是名列全省第一。强化专业化团队建设,组建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未成年人检察等办案组织34个。强化制约机制建设,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既做到充分放权,又做到科学监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6人。

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司法。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三年来市检察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打击涉众型犯罪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会议审议意见逐项建立台账,逐条贯彻落实。不断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开展问需求计大走访系列活动,邀请全国、省市县(区)四级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评查、庭审观摩、视察调研等活动1500余人次。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开展我将无我、不负人民重托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50余场。自觉以公开促公正,三年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111件、法律文书741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209条。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刑事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

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少数干警办案理念存在偏差,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监督等观念仍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办案中还存在就案办案的倾向,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还有待提升,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刑事检察产品还不够全面、丰富。

二是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警还未完全适应捕诉一体的新办案模式要求,监督能力欠缺,监督敏锐性不强,监督效果不好,不敢、不懂、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突出。同时现有监督措施不多、监督手段偏软,信息知情难、调查核实难、纠正处理难尚未得到有效破解。

三是少数干警的主动担当精神不足。面对新时代下的各项检察工作,尤其是在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背景下,少数干警主动担当的精神不足,在涉民企案件的少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宽中量刑幅度的把握和确定型量刑建议的提出上过于谨慎,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足。比如,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452件,只占认罪认罚提出量刑建议总数的20.7%,与上级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四是刑检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网络信息等领域检察专业人才匮乏,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还不多,存量不足、人才流失问题同时存在。刑事检察业务指导和案例总结、提炼能力有待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力度仍需加大,极少数检察干警在腐蚀与反腐蚀斗争中被围猎,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

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影响,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助力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是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刑事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深化捕诉一体为动力,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和监督效果,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二是持之以恒服务中心大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咬定扫黑除恶三年目标不放松,以提高攻坚能力为切入点,在深挖彻查、长效常治上再发力,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积极服务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切实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

三是持之以恒践行为民宗旨。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违法犯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全面推动社会第三方参与刑事案件信访矛盾化解,积极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常抓不懈,切实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法治守护检察蓝

四是持之以恒聚焦办案监督。恪守客观公正的司法义务,切实履行主导责任,不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积极推进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实现全覆盖。充分行使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依法严惩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信。

五是持之以恒加强刑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岗位练兵,组建跨区域跨层级专业化办案团队,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的领军人才。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准确把握放权与控权关系,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刑事检察工作报告,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为推进平安芜湖、法治芜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