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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1月15日在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时间:2014-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15日在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胜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平安芜湖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在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会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78人,提起公诉4222人。针对严重暴力犯罪,涉毒、涉赌犯罪突出等问题,加强审查、监督,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5801092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财型犯罪、治爆缉枪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起诉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211296人,涉案金额4.32亿元。将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集中由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出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实施意见,对检察监督、案件移送、平台建设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捕慎诉,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捕418人、不起诉210人,更多地给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继续推行诉前走访制度。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促成当事人和解轻微刑事案件41件。把释法说理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运用公开答复、公开听证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达98%。注重对刑事被害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为28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促进社会治理创新。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经济领域新情况的分析研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就检察机关专题报送的非法集资犯罪、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等情况分析,先后作出批示11件次,促成相关制度的完善。积极参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开展监外执行工作专项检察。与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联合设立监外执行行为矫正与心理咨询中心。在基层检察院新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公室,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社会调查等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无为县检察院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房屋征收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444人。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刑事犯罪案件15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414人,组织用工单位代表旁听庭审,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开通芜湖检察微博,升级全市检察机关门户网站,通过网上交流、网下办理,真正让群众感觉到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3123人。其中,5—100万元案件77106人,100万元以上案件1011人。查办县处级要案1010人。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依法查办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25人。不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23人。加强举报人保护,实行举报线索统一管理、集体评估、定期清理。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与11家单位建立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机制,提升发现和突破贪污贿赂犯罪的能力。

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全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2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116人。深入开展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办该类案件1018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预防宣传、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健康发展。

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方法、新途径。启动全市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围绕205国道改造工程等62个重点项目,深入开展专项预防,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认真剖析职务犯罪规律特点,开展预防调查45次,就政府采购、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9份、调查报告58份。与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等单位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协调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先后21次为党政机关、大型企业单位作廉政报告。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推出做廉政公仆、扬浩然正气公益广告。依托派驻检察室、检察官社区工作站,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善相互配合、依法制约的工作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21人、追加起诉42人。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强化对取证合法性的审查,提出规范取证工作建议135件。对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收集证据。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扎实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制定量刑建议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注意增强量刑建议的说理性,提出量刑建议人数占起诉数的81%,进一步规范量刑裁量权的运用。加强对刑事抗诉案件的审查,重点监督纠正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和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8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察。对羁押期限较长的在押人员逐人建档,逐案跟踪,视情提出预警建议。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全国看守所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研讨会上,市检察院就加强在押人员人权保障作经验介绍,得到与会的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虚假诉讼以及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的生效裁判和调解。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73件,提请抗诉19件,提出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与环保部门加强协作,通过督促起诉等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检察监督。

四、贯彻实施修改后两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建议7077人。制定《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法》。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等程序。与市公安局共同出台《关于提请逮捕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会同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

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结合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市检察院及时制定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6个基层检察院与法院就进一步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联合出台规定。做好工作衔接,开展集中清理民事申诉案件专项活动,清理案件55件。认真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开展违法行为调查22次,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33件。建立民商事法学专家咨询制度,就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意见建议,保证办案质量。

着力推进检察业务集中管理。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了案件管理部门。正式启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业务工作全程网上运行,切实加强了办案的流程、期限、质量监控。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重点针对不捕、不诉或捕后判轻刑等案件进行评查,形成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

着力强化办案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的行使,在立与不立、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等重点环节上,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强化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审查基层检察院报请逮捕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着力提高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检务督察7次,确保看审分离、办案工作区准用制等制度的严格执行。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理念,全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牢检察干警改革参与者、实践者的意识。结合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推进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检察干警参与联系走访1300余人次,协调解决村民出行难、特困群众帮扶等具体问题31个,与市经济广播电台合作开播《检察之声》栏目,开展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问卷调查,进一步拓宽民意渠道,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三山区检察院陈晓兰同志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的最美检察官入围奖。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专业化要求,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分级分类开展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制定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干警双向交流,新提拔干部、新招录干警控告申诉部门实践锻炼,委派民事行政检察干警至法院交流学习等制度。深化检校合作,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培训实践基地。注重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战训练,15名检察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征求系统内外对检察机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40余条,制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副科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决压缩会议、公文数量,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车辆运行管理等,切实做到厉行节约。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把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针对一线检力不足、办案资源相对分散等问题,在基层检察院试点主辅岗、大部门制,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检察室建设。继续推行市检察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开展联动联建活动。不断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价机制,促进均衡发展。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芜湖县检察院再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办法》、《关于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约见检察长专门作出规定。牵头落实关于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收监执行的代表议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最大限度增加执法透明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等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与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改革创新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于检察工作大胆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仍显欠缺;二是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惯性思维在少数检察干警中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传统的办案模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执法办案中科技化、信息化应用水平仍需提升;四是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基层检察院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扎实举措,努力解决这些不相适应的问题。

 

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为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促进增强经济活力。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正确认识在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经济转型中发生的新类型案件。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以及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犯罪活动。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法院和信访部门的相互协调、流转顺畅的衔接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

认真开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继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切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及时介入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调查,依法查处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扎实做好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工作。加强检察建议、警示教育、预防年度报告等工作,促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高度重视人权保障和程序公正。注重加强对监督立案案件的后续督办和催办。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建议更换办案人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途径和方式,促进基层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努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检察业务专家评比,营造钻研业务、岗位成才的浓厚氛围。开展执法作风转变年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深化检务公开,探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等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围绕基层检察院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工作和检察品牌,培树先进典型,推动基层检察院工作整体提高和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精神、扎实的举措,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