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宏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坚持围绕中心,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18人,同比上升14.7%,起诉3812人,同比下降10.6%。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依法批捕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嫌疑人42人。着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52人,起诉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25人,起诉黄赌毒犯罪644人。依法办理胡万根抢劫、故意杀人等社会关注的重大恶性案件。突出惩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鸠江区检察院依法办理李冰等41人电信诈骗案。
积极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149人。聚力服务精准脱贫,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办理侵占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利益犯罪5件。用好用活司法救助资金,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67人,发放救助金110万余元。全力推动污染防治,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8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21件,督促追缴生态修复、治理费用2284万余元。三山区检察院办理的“1·29”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受到央视等主流媒体关注。
着力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注重平等保护,起诉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2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14名无羁押必要的涉案企业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建立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民事监督申请等案件。会同市工商联实地走访1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讲40余次,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不断深化“检企共建”,弋江区检察院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松鼠检署”工作站。
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监检衔接,健全指定管辖、逮捕执行等工作机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33人,起诉37人,已审结案件均为有罪判决。依法办理葛家德、钱斌等2起原正厅级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以及魏刚等4起原县处级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3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人。
二、坚持司法为民,优化检察供给,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中央督导为契机,持续保持强劲态势,批捕涉黑犯罪47人、涉恶犯罪183人,起诉涉黑犯罪250人、涉恶犯罪173人。对中央督导组交办转办的8条线索,逐一核查,全部办结。注重上下联动,成立专业化办案组,依法办理汪国玉等33人涉黑案、李军等26人涉黑案,一批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黑恶势力受到严惩。注重“破网打伞”,移送“保护伞”线索106条,起诉涉“保护伞”犯罪7人。坚持“打财断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专项监督,提出处理意见20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0件,均被采纳。加强分析研判,市检察院专题报送的《芜湖市“套路贷”案件情况分析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积极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建立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畅通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开展“微笑之星”评选,倾力打造“温暖控申”品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277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推动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检信访,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224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检察官以案释法,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芜湖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芜检君说法”栏目,发布有关案例92件。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3人,起诉57人。繁昌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校外辅导老师猥亵儿童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建议适用“从业禁止令”,被法院采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5人,相对不起诉21人;对罪行较重的批捕17人,起诉38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100余次。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等部门签署《校园“零性侵”倡议书》,共同开展校园安全环境大检查。全面推开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组建“芜未花开”法治宣讲团,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百余次。
三、坚持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实行“捕诉一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追溯犯罪,又保护无辜,依法纠正漏捕37人、漏诉52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62人,不起诉274人;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102次,通过引导侦查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51人、撤案39人;对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7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9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2件,同步监督特赦案件89件。依法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纠正脱管7人,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4人。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687名被告人适用该制度,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85.58%,有效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
做强民事检察。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依法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请抗诉49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8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0件。聚焦民间借贷、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2件。芜湖某建设公司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等2起案件入选全省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市检察院和南陵县检察院等6个基层院在同级法院设立民事执行检察工作室,对怠于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1件。
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和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9件。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推动对行政案件“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系统治理。重点关注违建拆除等领域行政决定的执行情况,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2件。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3件,采纳率为100%。芜湖县检察院诉南陵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30周年经典案例。
四、坚持理念更新,做好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新理念为引领。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16家行政机关签订协作意见,会同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合作建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实验室,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1件,督促自行纠正违法、履行职责,98%的问题在提起诉讼前得以解决。贯彻“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26件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确保公益整治不反弹。
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牵头皖江五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专项检察活动,办理杨亚涛等4人非法采矿案等一系列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助力长江生态保护。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办理“4·21”非法跨省转移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推动相关问题有效整治。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会同公安、渔政、林业等部门,引导督促案件当事人增殖放流40余万尾鱼苗,督促治理被污染的耕地、湿地、林地1.1万余亩,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良好效果。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28件。聚焦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2件。针对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罂粟壳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6件。围绕网络餐饮平台经营户证照不齐全、违法加工等现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4件,督促整改、下架网络餐饮经营户182家。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疫苗监管漏洞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件,促进整改。
推进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加强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监督,协助追缴到位140余万元。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的行为,通过办案督促追缴到位资金近10亿元。
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对公民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开展骗领、冒领扶贫资金情况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治。
五、坚持严管厚爱,强化自身建设,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先后就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事项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25件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为民服务解难题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以“双创一做四提升”为工作主线,制定全年73项“党建+检察”重点工作,推深做实党建工作项目化。
坚持不懈抓素能建设。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24个,扎实推进新一批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常态化选任、第二批司法雇员招录,全面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突出司法能力建设,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实现线上线下教育互动互补,完成脱产培训143人次。突出实战实案实训,市检察院组建专家业务指导组,强化骨干人才培养,带动全市检察业务水平提升。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作用,入额院领导主办或独任办理案件947件,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01次。
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函询、谈话提醒11人次。严格执行中央“三个规定”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共填报记录事项12件。主动配合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党组的巡视,对反馈的6个方面18个突出问题,明确措施、建立台账、狠抓整改。重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完成对两个基层检察院政治巡察。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深化“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促进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2019年市“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5项议案提案,全部办结,及时反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向市政协主席会议通报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庭审观摩、视察调研等活动650余人次。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开展“我将无我、不负人民重托”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50余场。积极运用新媒体发声,芜湖检察“两微一端”推送信息8900余条。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862件,重要案件信息707件,公开法律文书1621份。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稳进、落实、提升”的总基调,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共有12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镜湖区检察院长江铜陵段“10·12”“1·26”污染环境系列案件专案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无为市检察院作为唯一基层检察院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芜湖县、鸠江区检察院2名干警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办理新型犯罪、涉众型犯罪案件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大数据、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应用不够深入,科技强检成效不够显著。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更加重视固强补弱,更加重视提质增效,更加重视创新创优,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切实服务保障现代化创新之城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四大检察”履职全过程,贯穿于服务保障大局各环节。持续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把“四大检察”融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号检察建议”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补齐短板,着力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扎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强化自身建设,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干警的终身课题。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探索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办案中的运用,努力打造“智慧检务”品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检察骨干人才培养,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组建跨区域跨层级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
美好愿景催人奋进。2020年,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砥砺奋进,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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