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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8日在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18-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8日在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宏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芜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也是芜湖检察事业在攻坚中开新局、在改革中谱新篇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以党建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五大发展新芜湖建设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围绕我市重大战略实施,制定服务“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产权保护等实施意见。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281人,依法办理翟笃超、崔涛利用“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付美端、李文权等4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31人。

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每年一主题,开展“国企阳光行”、“民企诚信行”、“服务企业零公里”等系列活动。坚决打击侵犯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75人。查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改革中的职务犯罪90人。在办案中坚持“三个慎重”,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市检察院出台依法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意见,无为县、繁昌县检察院积极参与市场秩序整治、依托乡镇检察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服务和保障民生民利。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查办相关领域职务犯罪96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68人,依法办理许善和等27人制售假酒案。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112人。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1人。在17个乡镇、街道设立检察室,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

二、始终坚持积极推进平安芜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919人,提起公诉18708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起诉涉黑犯罪134人,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邢朝刚等6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67人,提起公诉357人。突出打击以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办理刁海勇等30人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切实做好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在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案件224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当宽则宽,依法决定不批捕2897人,不起诉806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59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对51名涉嫌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同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具体措施。鸠江区检察院依托社会力量设立观护帮教基地。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设立律师工作站,探索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推进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积极推进与社区矫正中心信息平台联网,监督收监执行62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以案释法,通过开展检察官“六进”活动、组织观摩庭等方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安徽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41所中小学开设“检察官讲堂”。弋江区检察院开展“为青春护航”活动。

三、始终坚持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94542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3人,占立案人数的7.93%;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的大案356件,占立案件数的90.36%。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立案侦查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原局长李学文受贿案、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受贿案等厅级干部要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78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侦查行贿犯罪99人。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综合运用边控、缉捕、劝返等手段,成功追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611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6679人。完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依法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1819人。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机制,推动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围绕“你我携手预防、共建廉洁芜湖”主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等活动。结合办案加强预防工作,向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526件。创新运用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方式,扩大预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完善行贿犯罪档案联网查询系统,提供查询27588次。全面推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市检察院年度报告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全市检察机关坚决拥护、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按期完成机构、职能、人员转隶。

四、始终坚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6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33件次。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实现监督重心下移。严把案件审查质量关,追加逮捕446人,追加起诉968人;对瑕疵证据提出补正意见449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1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完成“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羁押必要性审查”试点工作。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芜湖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室”。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原则,依法对生效的民事裁判提请或提出抗诉10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8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43件。与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不断深化“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夯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基础。

五、始终坚持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五年来,我们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工作机制创新,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涉及全市检察机关17项司法改革任务,除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外,其余16项已基本完成。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市遴选员额检察官217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相关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办案定期通报。组建未成年人犯罪、公益诉讼等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21个。完善司法改革配套制度,制定检察官执法办案监督、随机分案等具体规定。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在弋江区、三山区检察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

积极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授权,市检察院作为全省8个试点院之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排查案件线索347件,发送检察建议4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0件。通过办案,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近13亿元、整治被污染或非法占用土地470余亩、关停或整顿违法排污企业12家。20175月,13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检相关领导来我市调研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对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分别专题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及时出台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意见,为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有力支持。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1534件。落实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重大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建立对侦查讯问合法性询问核查制度。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推进刑事案件鉴定人、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不断健全阳光检察机制。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600件、法律文书677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50条。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将纸质案卷材料转换为电子文档,方便律师查阅复制,提供服务2787件次。市检察院成立新闻信息宣传中心,全市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发布信息10028条。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2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六、始终坚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我们坚持不懈抓队伍、抓规范、抓基层,强化自身建设。

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集中学原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组织宣讲,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学习热潮。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党建工作项目化。坚持文化育检,成立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实施检察文化“567”创建行动计划,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内生动力。

突出抓好素质能力建设。把全员培训作为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检察实务、知识拓展和专项素能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培训人员达6000余人次。与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高校共建检校实习基地、理论研究中心。注重对青年干警的培养,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组织优秀公诉人、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等评选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2名干警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相继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制定检察办案提示手册,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流程监控、数据分析、业绩考核。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推进评查工作全覆盖,评查案件14171件。高度重视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及时监督纠正,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市委“三十一条”。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从七个方面制定措施,推进整改。强化系统监管,对4个县区检察院开展巡察,实行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运用“制度+科技”,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软件试点工作。

持续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完善市检察院领导和内设机构对口指导基层制度,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狠抓科技强检,建成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保障“三大平台”。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芜湖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镜湖区、弋江区检察院以及南陵县检察院“检力下沉助推美好乡村建设”等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典型和品牌。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各位代表!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工作及时报告,市检察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侦查监督等工作。认真落实市“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122件议案提案、意见建议,限时办结、件件落实。推进与代表委员深度联络,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大要案办理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观摩庭审等192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积极作用,邀请参与执法监督、案件评查等68次。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73个集体、8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市检察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单位。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真诚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真心支持;必须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才能保证检察工作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在监督下用权、阳光下司法,才能实现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必须始终坚持在改革中解难题、在创新中谋发展,才能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司法改革任务有待进一步落实落细,一些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跟进。三是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断档、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8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检察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将开启新的奋斗征程。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深入推进新时代平安芜湖、法治芜湖、科技信息化、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保障新时代芜湖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聚焦用力。围绕我市建设现代化科教人才体系、产业体系、城乡体系、治理体系,落实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促进提高创新能力。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在加强民生检察上聚焦用力。围绕保障发展教育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惩治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领域犯罪。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探索建立青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推进法治芜湖建设。

三、在强化检察监督上聚焦用力。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的监督机制。探索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化办理。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监督纠正机制。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健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

四、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聚焦用力。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着力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课题研究。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工程,积极参与跨政法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继续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适应的检察工作机制。

五、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聚焦用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牢记使命,方成事业。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市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