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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2016年5月11日在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时间:2016-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511在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先明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在,我受胡胜友检察长委托,代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报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2014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审议了高检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高检院以此为契机,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省检察院则将2015年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年,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岗位和环节,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院部署,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提出以标准化为规范司法之本,以责任心为规范司法之魂,严格标准、精心组织、抓住关键、聚焦用力,取得明显成效。市检察院在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考评中名列第一。在此次考评中,案件质量评查共计400分,我市检察机关得到383.128分,得分率为96.3%,位居全省第一,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围绕重点环节,规范司法办案活动

(一)细化执法标准。坚持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市检察院实施办案清单管理,将执法过程中所有环节的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分别浓缩成执法规范清单,要求案件承办人全程对照办案,对照检查,对照归档。同时,制定《贿赂犯罪审查逮捕证据标准》、《关于在办案中进一步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通知》,与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提请逮捕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职务犯罪中自首的裁量与认定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

(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的制度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前提。一是建立备案审查制。县区检察院将有关法律文书报送市检察院备案,市检察院相关部门对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如县区检察院限制律师会见或作出的不许可决定均要报市检察院反贪局备案。二是建立季度评查制。每季度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并对案件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通报,由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牵头组织,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健全动态督查机制。市检察院每月对全市规范司法行为相关业务数据情况进行通报,包括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情况、辩护权保障情况、同步录音录像等情况。定期进行检务督查,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执行看审分离、办案工作区准用制等制度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三)创新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羁押必要性归口审查试点工作。制定在押人员权利告知、归口审查程序、部门协作配合、监督检查等制度,积极探索利用远程视频联线方式开展听证工作。在高检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中,汲取了我市试点的成功经验,采取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统一归口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审查的方式。各县区检察院根据实际,创新工作机制。镜湖区检察院研究开发案件质量评查软件,将规范司法的关键节点在办案系统上进行设置,分析办案质量情况。省检察院薛江武检察长先后两次对这一工作创新作出批示,省检察院多个部门来芜实地调研软件运行情况。南陵县检察院出台《自侦部门办案工作若干规定》,对自侦工作司法行为进行更为具体的规定。

二、强化案件管理,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完善案件管理机制。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均已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改变了以往由各个业务部门分别受理和管理所办案件的模式,统一进行案件受理、流程控制、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运行融办案、管理、统计功能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特别是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上一个环节的司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实现了对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是规范执法水平的直接体现。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从严从实、落细落小为标准,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开展了承办人自查、县区检察院互查、市检察院抽查、省、市、区检察院三级联动案件评查等多轮评查活动,对2014年以来的案件切实做到全覆盖。在评查工作中,严格落实从严要求,深入查找办案实体、程序、文书以及网上办案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找全、找深、找细。对评查出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做到问题见人见事见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以整改,确保评查见整改见效果;对于诉讼程序已过不能整改的案件进行检讨和学习,确保评查见思想见理念。芜湖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三山区检察院制定《规范司法行为个人承诺书》,强化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意识。

(三)开展重点排查。对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排查表和对照检查问题清单,开展两次全面自查活动。做到既查小问题又查大问题,既查全面问题又查具体问题,既查共性问题又查个性问题。特别是针对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其中重点对2014年以来的11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的执行情况、涉案财物保管及处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形成专项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三、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

(一)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开门搞查摆。召开由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代表参加的规范司法行为座谈会、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两走访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的意见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共发放调查问卷900余份,共收到反馈的意见建议80余条。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律师会见申请答复率达100%,许可律师会见率达92.57%

(二)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与市司法局联合完成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等纳入监督。出台《进一步加强特约检察员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真诚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和监督评判专项整治工作。

(三)创新检务公开方式。大力推进综合性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有效推进了司法便民利民。强化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上网等工作。去年以来,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74条,公开法律文书3515份。全面开通检察微博、微信,强化互动沟通,主动把握群众法律诉求。开通检信通平台,采用手机报的形式及时向在芜的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不定期发布检察工作重要事项及重大案件办理情况。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全市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同日举办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三员”400余人参加,受到广泛肯定和一致好评。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一)持续强化司法理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检察职业伦理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干警尊重和保障人权、程序公正、规范监督、司法为民、公开透明等现代司法理念。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全市检察机关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规范司法专项工作相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找和整改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二)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积极推进检察干警上挂下派和交流任职工作,以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加强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培训。6名干警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 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理论人才;11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规定》以及《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加强对检察干警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教育。在全省率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软件试点,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健全违法办案投诉、督察、查究、反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队伍良好形象。

五、当前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人大和上级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干警没有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规范司法、严格司法的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惯性思维在个别部门、个别干警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司法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警在执行法律和制度上,对一些规定变通执行、打折扣。在文书制作、权利告知、侦查取证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在接受监督上还有差距。少数干警认为规范办案束缚手脚,对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有的部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检务公开工作不到位;有的部门在保障律师权利等方面配合不主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市人大的重视支持下,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六、今后一个阶段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思路及工作重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对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在今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狠抓理念教育,进一步筑牢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根据市委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加注重理念先行,大力推进学规范,讲规范,用规范,考规范活动,把执法办案规范作为理念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时时讲,严格用,经常考,使司法规范真正入脑入心,让规范司法成为一种职业自觉。

(二)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的制度执行。对照省检察院出台的规范文件修改执法办案清单,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完善相关规定。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入聚焦可能反弹、容易回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边改边犯,力求使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业务部门、每一个办案环节和每一位办案人员,推动形成规范司法行为新常态。

(三)推进检务公开,进一步推动规范司法的公开透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组织开展以看规范、评规范为主题的视察规范司法活动,结合检察开放日、案件庭审旁听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专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度宣传规范司法的有效做法。

(四)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突出实践培训,着力提高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严格案件评查,形成日常化评查机制,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强化责任追究,对整而不改、改后又犯的不规范行为加重处理,形成制度执行不走样、监督检查不间断、问题曝光不手软的常态。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报告,是对规范司法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为我们进一步推进规范司法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为抓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规范司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平安芜湖、法治芜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