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负责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以及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负责相关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负责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相关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
员额检察官:
闫 勇 男 中共党员 第四检察部 主任 检察员 四级高级检察官
夏光明 男 中共党员 第四检察部 副主任 检察员 四级高级检察官
宋士月 女 中共党员 第四检察部 检察员 二级检察官
宋喜萍 女 中共党员 第四检察部 检察员 二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