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无为市石涧镇柴林村小牌嘴自然村北队村民小组、无为市石涧镇柴林村小牌嘴自然村南队村民小组、无为市石涧镇柴林村老窝自然村一队村民小组、无为市石涧镇柴林村老窝自然村二队村民小组、无为市石涧镇柴林村老窝自然村三队村民小组申请行政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6月1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