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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说民法典|花甲老人维权遭拒 支持起诉调解了“薪”结
时间:2022-07-11  作者:  新闻来源:安徽省检察院 【字号: | |

  “我们做保洁,一把年纪,干最苦最累的活,还要被拖工资。” 

  “我们没有签合同,年纪也大了签不了,现在也没有证据啊!” 

  “这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啊,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们。”2022年6月下旬,张某等9位老人走进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面带苦楚地和检察官诉说。 

  

 

  

 

  

案情简介
 

  

 

  原来张某等都是年过60的花甲老人,其中有五位年逾70和两位智力残疾的妇女,受雇于某清洁服务公司在辖区内一旅游景点做保洁工作,约定次月结算保洁工资,但2021年8月、9月工资一直拖欠未支付。张某等人一开始还可以联系上公司的负责人员,但是后来发现电话联系不上,人也找不到,求助无果,遂找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检察履职
 

  

 

  在了解案情后,鸠江区检察院决定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受理该案。案件受理后,鸠江区检察院就案件事实部分开展简易听证,并第一时间前往该公司调查核实,了解本案欠薪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拖欠张某等6人工资是事实,由于之前管理张某等人工资的陶经理离职及公司回款问题导致无法及时发放工资,直到老人们向检察院反映时,工资拖欠将近一年。 

  为了及时挽回张某等9位老人的辛苦钱,鸠江区检察院决定支持张某等9位老人提起诉讼,老人们年龄都比较大,文化水平受限,为了能够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情,一方面,鸠江区检察院收集老人们的银行流水、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做好支持起诉工作;另一方面约谈公司负责人,找到已离职陶某,要求其提供相关人员的工作证据,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告知其应及时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为了以最小成本、最快速度帮助老人们获取应得薪资,鸠江区检察院积极组织调解工作,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当面教育,公司承诺会尽快将所有的欠薪工资发放到位。最终双方在鸠江区检察院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所有老人的薪资已发放到位,至此烦恼了9位老人的“烦薪事”得以解决。 

  

 

  

 

  

 

  

 

  民法典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违约金、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