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检察长集中办案月”工作要求,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9月14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陶笑寒接访并办理了一起涉民营经济民事监督案件。
在控申接待区里,安徽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刘某向检察机关反映被执行财产评估存在错误,导致财产受损,申请法律监督。
陶笑寒认真阅读了信访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进行释法说理,解开了信访人的疑惑。
同时,按照法律程序将申请监督材料提交综合业务部进行具体审查,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有序办理中。
自“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开展以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切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以刑事检察和民事检察为发力点,持续做好检察长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为无为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