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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举行公开听证,回应“民之所呼”
时间:2020-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践行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回应“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要求,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重点工作,6月9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再次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审查一起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了公开听证,同时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全程参与。

  该案涉及劳动者同时服务于两个关联企业,离职后产生的劳动纠纷,在我市企业集中的经济开发区多次出现此类案件,具有典型意义。

  公开听证由民事监督案件承办人主持,在告知当事人公开听证权利义务后,首先,申请人陈述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接着,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然后,申请人提交证据,其他当事人对听证中所出示的证据发表意见;最后,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整个听证过程,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的焦点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

  参加听证的听证员从法律适用、案件事实认定以及日常生活经验等方面出发,全面充分地发表了听证意见,为案件后续办理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参考性意见。

  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已经不是“新鲜事”了,这不仅是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举措,希望通过办案人员的努力,借助社会力量,推动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监督申请人十分感谢检察机关组织此次公开听证,公开听证审查案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文 宋士月 图 吴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