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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 深化民事执行行为监督
时间:2020-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的深化民事执行行为监督座谈会在该院四楼会议室召开,无为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应邀参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春生召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霍俊利等人及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蒋春生对《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了介绍,主要对做实做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民事监督工作中的深化民事执行行为的专项监督作了解读。 

  重点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资金,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案件的监督。认真梳理民营企业生效判决案件的执行进展,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集中刑事检察部门开展专项活动,依法予以严惩,坚决遏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同时加强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行为的监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执行案款滞留等问题的集中清理,促进滞留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的民营企业及经营者。 

  霍俊利也表示,执行规范化是执行工作的首要要求,希望检察院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多加监督,也可以通过口头反馈、工作交流及检察建议等方式向我们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院也会对执行人员多加提醒和警示教育,做到规范执行。 

  最后,蒋春生就近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 

  二是认真听取企业的诉求;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水平,认真做好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当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