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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质效“回头看”专项活动成效如何?省检察院评查组给出了答案
时间:2020-05-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质效“回头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部门)副主任张克德作为评查组组长,带领马鞍山及宣城市检察院共5人组成的评查组,于513日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诉讼监督质效“回头看”专项活动案件评查工作。 

  此次案件评查涉及的案件数量共53件,其中芜湖市检察院提出抗诉未改判的案件共5件,其他县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未采纳及未回复48件。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龚千梅首先向评查组汇报了2017年至2019年三年来的民事监督案件办案及“回头看”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前期进行的案件评查及法律文书自评工作,指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评查组抽取了部分案件,通过翻阅卷宗材料、查看业务系统等方式,进行了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根据精准监督和监督的必要性,对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文书的说理进行了点评。 

  评查组肯定了芜湖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说理较透彻,对于法院未采纳检察建议的案件,大多是因为事实和法律认识不同,同时也针对某些案件,是否有后续跟进监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探讨并向市检察院进行了反馈,希望芜湖市民事检察监督部门在今后可以在精准性办案上下功夫,提高办案质效,继续做大做强民事监督工作。 

  通过此次评查和交流,芜湖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进一步拓宽了视野,为今后增强监督质效和精准监督提供了借鉴意义。 

    

  (文 郑婉瑶 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