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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残障人士一路畅通
时间:2023-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有时候,盲道上栽了树、铺了井盖、拉了线。

有时候,盲道上电线杆斜立在旁边。

有时候停着大大小小的车……

经常磕磕碰碰,每一次出门对我来说都是一次避障考验。直到有一天开始……慢慢地发生着一些些小小的变化。

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实地走访发现,城内盲道铺设不连续、设计不合理、破损现象普遍,并且存在被绿化设施占用或被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等情况,具有较大安全隐患。

随后,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就盲道治理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诉前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举行公开听证。经分析研判,与相关行政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后,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及时对城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着力保障残障人士出行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期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在建市政设施监理单位、总包及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开展盲道施工自查自纠专题会议,结合设计及《无障碍设计规范》对盲道施工要求进行再次交底,着力推动改造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排查修缮盲道塌陷、地砖破裂等二十余处;出动警力200余名,警车60余台,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查处违法停车180余起,其他交通违法100余起……为视觉障碍者全方位构建良好出行环境。

【典型意义】

随着城市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盲道作为指引视障人群安全出行的绿色通道,本应是视障人士出行的方向标。然而盲道破损、中断、被占用,切实侵害了视觉障碍者的权益。小事不“小”,南陵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治理,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以我管促都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