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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检察:用“检察蓝”守护“春谷绿”
时间:2020-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素有芜湖市后花园美誉的南陵县境内青山连绵起伏,水系与长江交融,系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近年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力打造“绿色南检”工作品牌,用“检察蓝”守护“春谷绿”。 

  转变理念,为检察工作增添色彩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理念,将“绿色南检”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作为“一把手”工程谋划、部署和推进,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建设。 

  依法监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以“美丽乡村检察行”为契机,对县域内“散乱污”企业、砂石市场乱象、生猪养殖环境污染以及奎湖湿地水质污染等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制发调查报告6份、诉前检察建议79份,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整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回复,切实拿出解决方案进行整改。 

  做实公益诉讼,守护碧水青山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效果回头看”专项活动,对107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跟进监督,对1件未回复、未整改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该案涉及河道整治,在诉讼期间,被诉行政机关积极加以整改,努力恢复当地生态环境。该案的办理得到全国政协调研组的肯定。 

  2019826日,全国政协常委甄贞在《检察日报》上以《山水和谐中的公益诉讼力量》为题发表了安徽专题调研日记,文中写到:“我们站在整治后的河道旁,眼前的河道面貌焕然一新。阳光下水面波光粼粼,河道两旁长出了茵茵的绿草,这样的自然风光,这样清洁的水源地,让人不由心生感慨,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真是造福百姓、保护绿水青山的一项好制度。”  

在新时代,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创建“绿色南检”工作品牌为着力点,更加自觉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为守护南陵绿水青山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