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三十余万尾鱼苗投放长江,检察助力渔业资源恢复
时间:2019-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6日上午,长江芜湖段江面上飘起蒙蒙细雨,在长江芜湖凤凰号游轮码头附近,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会同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芜湖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共同开展鱼苗增殖放流活动。 

  三十余万尾鳙鱼、草鱼、鲢鱼,在检察官、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当场投放至长江水域中。

       

  2018年镜湖区检察院依法对周某某等人以及韩某某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案件中周某某等人以及韩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在长江非法捕鱼的行为,破坏了长江渔业资源和长江生态环境。 

  镜湖区检察院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诉请涉案被告承担长江渔业资源损害恢复责任,要求其在指定水域投入鱼种,以恢复受损的渔业资源。 

  周某某、韩某某等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并愿意对长江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修复,双方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后两案件当事人共赔偿渔业资源恢复费用16250,并将该费用交至镜湖区检察院指定帐户。 

  今年6月初,镜湖区检察院委托芜湖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从鱼种厂选购鱼苗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促进渔业资源恢复。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一直是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监督保护对象。 

  镜湖区检察院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长江生态环境和破坏生态资源行为的同时,注重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护航生态环保的检察职能。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