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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检察机关5家单位拟命名表彰正在公示!
时间:2024-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4日,安徽文明网公示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拟命名表彰名单。其中,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拟被表彰为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拟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拟命名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和安徽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2022]4号)要求,在层层申报、认真考核并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拟命名表彰的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排名不分先后)。按程序报经省委负责同志同意,现予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11日


联系电话:0551—62609713、62609946、62609712


电子信箱:anhui30@126.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482室


邮  编:230091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拟表彰的第十三届
安徽省文明单位名单
(芜湖市检察机关)



芜湖市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拟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

安徽省文明单位名单

(芜湖市检察机关)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