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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时间:2023-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江西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自信自立;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工作方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推进方式,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使命任务,必须坚持胸怀天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准确把握包括“六个必须坚持”在内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才能站得高,分析问题才能看得深,开展工作才能把得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江西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必须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


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必须坚持人民至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监督办案是否公正、处理是否妥当,“判卷人”是人民群众。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必须坚定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干事情,必须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细微处积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对法治建设的信赖,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依法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从大处着眼,深入思考新征程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标准是什么、对检察履职的更高要求有哪些,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呼声期盼,持续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不断发掘检察工作新的发力点和着力点。坚持从实处入手,引导检察人员自觉思考每一个“小案件”中的“大民生”,认真审视办案是否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近年来,江西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并践行“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当前,要做精做细、做实做好代表委员日常联络、精准联络、创新联络,高质效办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加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要强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加强服务保障、沟通联络和业务培训,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高质量推进检察听证,严格听证程序、强化听证统筹管理,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听证力度,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自信自立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检察工作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应当走在前、作表率,确保检察工作现代化行稳致远。近年来,江西检察机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一体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基础上长期实践、不断改进完善的结果,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又借鉴了国外有益成果,在价值取向、制度运行和自我完善等方面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检察机关实现自上而下的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形成并发展了“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积累了宝贵经验。实现江西检察工作现代化,需要更加坚定中国检察制度自主发展的道路自信,在实践中继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把握检察工作迎来最好发展时期的历史机遇。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工作迎来最好发展时期。必须牢牢把握这一重要历史机遇,自觉担负起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之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更重责任,紧密结合落实党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与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效能。


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也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保障。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从政治上看”落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抓实,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行动特别坚决,以检察履职自觉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不断更新检察理念。理念变革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先导。近年来,江西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精准监督”等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推动各项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实现新提升。必须坚持和深化经过实践检验、得到群众认可的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高效办理,既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更好更快实现公平正义,又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党的十九大以来,江西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领域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重构检察机构职能体系,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改革,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全省检察业务综合质效不断提高。新征程上,检察工作必须始终跟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司法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着力健全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和现代化管理体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工作方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解决法律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必须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部署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找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痛点、堵点、难点,着力解决好刑事检察“不强”、民事检察“不会”、行政检察“不敢”、公益诉讼检察“不精”等问题,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中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


着力解决数字检察战略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步入数字化时代,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既是实现检察监督办案理念、模式、机制深刻变革和法律监督质效飞跃的关键变量,也是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更高需求,更高质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创新、深化之举。必须主动适应时代之变、融入“数字革命”,引领检察人员不断增强运用大数据的思维、理念和能力,推动司法办案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推动由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的传统办案模式向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新型监督模式转变,努力破解数字检察理念更新不够、业务与技术融合不够、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和数据资源整合不够、数字检察基础夯实不够等问题,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质的蝶变。


着力解决检察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跟不上、不适应,检察机关基层基础相对薄弱,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江西检察自身建设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必须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全链条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推进方式,必须坚持系统观念


强化外部助力。自觉融入、促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各类监督之间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工作联动、成果共享等机制,实现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通过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出台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制度文件,将落实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等方式,为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深化一体履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充分运用学习教育、座谈研讨、现场指导等形式,增进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认同,把思想一致、步调一致贯穿全省检察工作始终。深化以一体化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法律监督职能、线索、手段、模式、组织、人员等全方位融合,深入研究跟进监督、接续监督、融合监督、精准监督等运行机制模式,推动纵向一体化更加顺畅贯通,横向一体化更加紧密衔接,充分彰显检察一体化的效能优势。提高省、市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决策能力,完善管理监督、督促落实、服务保障、组织协调、请示报告等制度,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解决困难、减负赋能。


优化科学管理。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引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注重检察人员考核和评价指标同向发力,牢牢把握“全面、全员、全时”和“考实、评准、用好”的基本导向,常态化用好“沉下去+请上来”业务会商研判、“案件评查+实例教育”等方法做实整体评价、实效评价,努力不让检察官被数据所困、被考核所累。


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使命任务,必须坚持胸怀天下


把握形势任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与国之间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之争。一方面,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依法办理各类涉外案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保障我国企业和公民在国外的合法权益,深化国际执法司法交流与合作,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强中外检察制度比较研究,把握其中蕴含的原理、规律、动因,吸收借鉴人类先进的、优秀的法治文明和法律智慧,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服务发展大局。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履职,常态化做实涉企“挂案”清理、企业诉求办理、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责任纳入司法办案评价体系,压实办案前端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司法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融入市域治理现代化全局,用好“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推动行业、领域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有效整治,以“我管”促“都管”凝聚社会治理合力。


引领法治观念。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督促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自觉在办案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依法办理、释法说理、矛盾处理相统一,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促进各方理解、认可、支持检察机关作出的正确决定。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深化法治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引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