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喜报】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命名为第一批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
时间:2023-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中心组学习质量。近日,中共芜湖市委宣传部和芜湖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按照《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评选命名了4个单位为第一批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评为示范点。


近年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坚定政治思想。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履职能力。每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围绕一个学习主题,确定3名以上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同时利用网络资源,借助中检网、“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芜湖共读等平台,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增强学习效果,保障服务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更新司法理念,积极主动发挥检察职能,自始至终将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提高认识、推动工作上。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立即制定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方案,开展专题研讨4次,党组成员结合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深入基层院、联系点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6次,调研文章《能动检察履职护航安全生产》在检察日报和芜湖日报等媒体上刊载。


下一步,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