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全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的典型引领,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根据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部署,经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药监局联合评选,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报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承办的“未某、桑某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被选为安徽省2022年药品案件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行刑衔接,始终保持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人民药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