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芜湖市人民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办理的陈某某、徐某某、冯某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成功入选全省两个典型案例之一。 在办理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科学收集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中价值鉴定、罪与非罪等方面证据,注重实质性审查价值鉴定意见,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同时依法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促进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统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特别是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