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22日是世界水日,旨在唤起公众对水资源的危机意识,加强水资源保护。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因水而生,依水而兴,“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利用位于沿江之滨、集中管辖长江安徽铜陵至马鞍山段水域刑事案件等优势,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探索“专业化办案+刑事公益并行+推动综合治理”办案模式,持续培育“镜”卫皖江品牌,展现护卫八百里皖江的坚定决心!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生态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的充分肯定,更是更高期许和要求。芜湖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良性互动,筑牢水环境保护的“检察屏障”。
共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珍惜生命之源,养成节水、护水、爱水、惜水的良好习惯,绘就人水和谐的斑斓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