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职能
保护一方水资源
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湾沚区人民检察院这样做:
01机制引领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大保护战略,以保护公益为立足点,进一步完善、提升“河长+检察长”制度,与相关机关联合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建立船舶污染防治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联动工作机制,依托联席会议制度与协商会商制度,定期交换信息、及时对接联动,凝聚公益保护意识,整合履职合力。
02能动履职
针对船舶污染治理、明渠污染、芜申运河航道安全、血吸虫病防治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守护湾沚区青山绿水。如,对“河湖长+检察长+警长”三级联动机制运行下办理的船舶污染系列公益诉讼案件两次开展“回头看”活动,跟踪检察建议制发后行政机关落实质效,相关责任单位积极整改后,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前往现场沉浸式感受整改成效。
03生态修复
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先后在青弋江湾沚段关王渡渡口、南湖河畔放流鱼苗10万余尾,使受损水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水资源保护不仅关乎一方福祉,更是利在千秋的公益事业。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为生态治理提供更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