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预防校园霸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一百三十条第(三)款对校园欺凌做了如下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在校园里,同学们注意啦:
【学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受到人身攻击时及时向家长、老师和学校寻求帮助;
【学会尊重他人】不与同学发生冲突,要学会尊重他人,不以大欺小,不以强凌弱;
【学会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遇到校园欺凌时,应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反映,学会自我保护,合理合法解决问题。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生命如花般绚烂多姿,前途美好光明,千万别因一时的好奇和无知,让毒品侵蚀了自己,让人生坠入深渊……
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是吸毒、贩毒的高发场所,未成年人要主动远离,且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此类场所。
很多吸毒者的第一次吸毒体验都来自“免费尝试”。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未成年人好奇心重、逆反心强的心理特点,通过免费诱惑、激将法等方式,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同学们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警惕这致命的“第一口”。
不盲从,净化朋友圈
同学们要学会选择与良好品行、远大理想的人做朋友,建立健康的朋友圈。
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自己远离毒品,还要当好“禁毒小卫士”,向身边的亲朋好友传递禁毒知识,一起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预防犯罪要从小抓起,防微杜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和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常见的不良行为:
1.抽烟、酗酒;
2.多次旷课、逃学;
3.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4.沉迷网络。
5.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6.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7.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8.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未成年时期正是心理和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诱发犯罪行为,更加需要从小事抓起、从小习惯培养起。同时还要重视家校教育,发挥社会合力,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发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以法育人,润物无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新学期,同学们要增强法治意识,做合格时代新人。在生活中,要明辨是非、恪守正道,不人云亦云、盲目跟风;面对外部诱惑,要保持定力、严守规矩,拒绝投机取巧、远离自作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