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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检君说法】从电影《第二十条》看校园欺凌
时间:2024-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春节期间,电影《第二十条》热映。“正当防卫”显然是贯穿影片叙事始终的关键词,也成为当下最热议的法律名词,同时,另一个深刻的社会议题也被巧妙地融入了剧情之中: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社会关切的热点,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欺凌给孩子带来的伤痛,可能会伴随他的一生。为未成年人筑牢防欺凌的保护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那么,关于校园欺凌我们应该知道哪些呢?

Q1:什么是校园欺凌?



我国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包含对“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给出了明确定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Q2: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Q3:校园欺凌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尚未触犯刑法但造成伤害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因未成年人并无完全行为能力和经济来源,故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未成年欺凌者有自己的财产的,可以从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的部分,可由其监护人承担。


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Q4:校园欺凌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聚众斗殴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Q5: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不做受害者

1.遭遇欺凌时保持镇定,不要激怒对方。
2.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尝试向路人求助呼救。
3.遭受校园欺凌后,第一时间向老师及家长反映,切勿因害怕而独自承受伤害。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和冷眼旁观者

1. 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3.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