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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检君说法】拒绝酒驾!别让酒精控制你的方向盘!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聚会饮酒逐渐成为走亲访友、交际应酬等社交活动的常见现象。随之而来的酒后驾车现象也时有发生,被查获的驾驶人对自己的侥幸心理懊悔不已。殊不知,酒精有麻痹神经的作用,过度饮酒后,人往往会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司机酒后驾车时,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事故的发生将无法避免。 

    

  2022年以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已受理危险驾驶案件4141人,案发时间地点相对集中,均发生在午饭或晚饭后,绝大部分发生在城区范围。 

  案情回顾 

    

  一天午后,被告人王某喝了半斤白酒、一瓶啤酒,饮酒后,王某仍坚持选择驾车前往医院。王某酒后驾车行驶至医院东侧红绿灯时,在等待交通信号的过程中睡着,后被民警发现并查获。经检测,被告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4.8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认罪认罚,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芜检君提醒: 

  酒后驾车酿成的事故时有发生,在这类事故中,驾驶人不仅要承受事故带来的身体伤痛,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要时刻提高警惕,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美满,坚决杜绝酒驾行为,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共建平安和谐幸福社会。 

    

    

  来源 镜湖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