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检察文化
【芜检君说法】涉罪少年迷途知返,检察机关依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时间:2019-1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繁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向涉嫌聚众斗殴罪的小杰宣告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 

  “谢谢检察机关,感谢你们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表现,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接过决定书的小杰坚定地说到。 

  

2018年4月22日晚上10时许,小杰因其朋友与他人产生纠纷,受朋友邀集后与他人发生斗殴。承办检察官在认真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后,发现小杰在斗殴过程中所起作用较小,情节轻微,且案发时未满18周岁,案发后有较好的悔罪表现。经过社会调查和综合考察,认为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依法对其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限为
在考验期内,未检检察官也需要做大量的帮教工作,帮助小杰顺利完成考察,希望小杰在考验期内努力学习、改过自新,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时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还有很长的人生道路要走,如果处理不当,毁掉的不仅是孩子的一生,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繁昌县检察院一直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让涉罪未成年人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能体会到法律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