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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检察:以项目化管理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
时间:2018-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芜湖市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时代机关党建的新模式新方法,将项目化管理模式引入检察党建工作,用项目化管理方式激发检察党建活力,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有效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 把党建与检察业务充分融合

201612月份开始,在院党组部署下,制定下发《关于实行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全面从严治党、主动服务大局、推动创新发展、强化能力建设、开展同创行动”五个方面,将党务活动和检察工作全部纳入党建任务,细化成51个项目,对细化项目按照职能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项目化管理运作。截至201712月,51各项目已完成46项,正在进行5 项,项目整体运行良好。2018年,共立项66个党建项目(含2017年度正在推进的5个项目),通过党建项目化管理运行,不仅提升了检察院党建工作高度,推进检察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也提升了党建工作效能,推进了机关作风转变。

二、坚持项目调度 确保党建项目化取得成效

(一)以项目推动“一体化”为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专门成立党建工作项目化领导小组,院一把手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任成员,下设党建项目化办公室,并安排专人整体负责推动。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切实发挥协办部门配合,整合各部门发挥最大合力。

(二)以项目立项“精准化”为基础,确保项目准确可行。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讲重作”专题教育和检察机关工作实际,从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五个方面可项目化的任务进行立项,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细做实。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突出检察工作创新,对于生态检察、智慧检察等工作内容进行立项,确保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突出人才培养,人员分类管理及激励机制方面进行立项,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项目立项充分征集各部门意见,进行广泛论证,确保项目可操作、有效果。

(三)以项目运行阶段化为手段,确保项目运行有序。出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党建工作项目化任务分解表》,明确每个项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部门和完成时间。制定项目运行时间表,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定期对项目开展进行情况进行梳理并予以通报。建立项目运行预警机制,对于项目工作开展不力或者项目遇到困难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制定措施推动或者暂时中止项目。

(四)以项目评估“实体化”约束,确保项目完成效果。制定党建项目化量化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考评验收方式,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估,做到公正客观。同时将“党建工作项目化”实施情况纳入检察机关绩效考核,把结果作为考核各部门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提升运行效果。对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或调研课题,进行总结分析,组织经验交流或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在进行推广,对特色鲜明、运作顺畅、机制完善的项目,积极推荐,扩大影响面,努力打造检察党建工作创新品牌。

三、坚持优化组合  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党建管理项目化以来,切实推动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升了整体工作合力,激发了工作活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立项不够全面,项目安排不够合理、项目评估机制尚未形成等。下一步将从这几方面进一步强化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构建长效化、系统化工作格局。完善项目化管理组织架构,构建系统化、长效化工作格局,确保在项目化管理可持续发展。二是进一步创新党建项目化工作方式,切实提升项目管理成效。做好选项立项工作。项目评估验收及成果转化工作。强化部门联动,促进项目良性运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建项目化管理机制,切实推动检察党建与业务工作全面提升。建立规范项目运行和保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量化考评机制,依托现代科技管理软件和计算机技术的运用,推进党建项目化管理实现的科学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