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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雷锋日】无为检察:读书赠书学雷锋,做新时代好青年
时间:2024-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

赠送《雷锋日记》,学习雷锋好榜样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春生向5名未成年人赠送《雷锋日记》,希望未成年人在读书学习中成为更好的自己。




二、

座谈互动,引导践行雷锋精神


无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汪瑶带领大家阅读雷锋日记,领会雷锋精神的深刻内涵。


5名未成年人依次和大家分享自己在考察期内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围绕准备如何更好书写属于自己的青春发表看法。




院关工委执行主任薛强提出对未成年人的期望:希望未成年人能够学习雷锋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不断努力学习和工作,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有用之人。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春生语重心长地说道:1960年12月28日雷锋同志在日记中书写了 “我一定永远牢记毛主席的教导,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毛主席说:“没有满腔的热忱,没有眼睛向下的决心,没有求知的欲望,没有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的精神,是一定不能做,也一定做不好的。”并对被帮教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出相关要求。



三、

发挥榜样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汪瑶对5名被帮教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雷锋个人品质作为主要内容,指导家长和孩子一起学习《雷锋日记》,要求家长主动引导孩子向先进榜样学习,学习雷锋爱国家爱人民之大爱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之奋斗精神、对同志像春天般温暖之友爱精神,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希望家长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孩子打开一个有爱向善的世界。




此次雷锋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学习雷锋精神、树立正直人格、塑造美好品格,引导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知敬畏守底线,在错误中总结反思,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回归社会。

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长加强家庭教育,主动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三观,帮助孩子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多关心、陪伴孩子,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担负起家长应尽的责任。








雷锋因高尚品行和模范事迹而闻名,雷锋精神滋养着一代代中华儿女的心灵。正如雷锋日记中写道:“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未来的人类的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希望此次被帮教的未成年人能够传承雷锋精神,以雷锋为榜样,追逐光、成为光,照亮自己也温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