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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开学季】无为:法治副校长融入校园生活,点亮校园法治活力
时间:2023-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少年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春秋。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积极融入校园法治生活,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与学生一起点亮校园法治之光,推动校园法治宣传落地生根,开出法治之花。



法治思维与写作能力的融合



开学季,无为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沈洁检察官向全校学生征集《青春与法同行》法治文章,并联合无为市第三中学共同开展评选,确定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并为全体获奖学生颁发证书以及法治奖品。此外,还为参与征文所有同学发放礼品,鼓励同学们主动学法,在写作中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律运用能力。







学生身份和宣传员身份的重合




9月7日,在无为第三中学全体学生的见证下,无为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春生向20名法治宣传员颁发聘书,法治副校长沈洁为宣传员发放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定制的未检手袋、“两法”书籍及《民法典》等。


法治副校长向宣传员布置第一个法治宣传任务——发放绿书签,在校园发起“绿色阅读、文明上网”的倡议。希望宣传员做到勤学法以自护,同时积极向自己的同学普及法律知识。法治宣传员如一颗颗法治的种子,种在每一个学生的周边,润物无声,让法治走进越来越多的同学心中。






法律规范与现实认识的碰撞



随后,沈洁以“现场+线上视频”同步的方式,给全校4200名学生带来一堂主题为《预防性侵 遇见更好的自己》的自护教育课。


课上,沈洁结合自身办案经历梳理了大众对性侵害犯罪的几种错误认识,告诉同学们:一是男孩子也可能会遭受性侵害;二是熟人也可能会实施性侵害;三是隔空猥亵也是性侵害犯罪;四是以谈恋爱为名自愿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是犯罪。通过引导学生集体讨论“哪些未成年人易遭受性侵害”“哪些时间地点易发生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等,让他们在学习思考中重新认识性侵害犯罪,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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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副校长工作既是法治建设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所需。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化、实质化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把法治副校长职能融入到校园生活,与同学们一起点亮校园的法治之光,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守护亿万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