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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
时间:2023-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前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近日,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





01

青年干警自学





3月26日上午,弋江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利用周末时间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学习了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蒋传光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为题进行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理论知识。




02

交流发言会




3月29日,弋江区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发言会,四名青年检察干警结合自身岗位,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感悟作交流发言。


综合部门干警:

“树为民情怀,显责任担当”


第一检察部干警:

“用心用情做好刑事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干警:

“能动履职 深化检察职能”


第三检察部干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彰显司法为民之本”




03

检察长讲党课




弋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湄以《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



课上,陈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详细解读了“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并就如何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具体要求。

切实增强政治自觉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必须坚定落实的政治要求、政治责任,是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我们每个检察人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

切实增强法治自觉

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切实增强法治自觉,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自觉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履行好法治建设职责。

切实增强检察自觉

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以更高质量法律监督助推构建更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服务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该院干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全院干警在学思践悟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体干警一致表示,将以“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为契机,更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不断推进弋江检察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