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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听证促检察公正,15名听证员“持证上岗”——镜湖区检察院举行听证员聘任仪式暨任前培训会
时间:2022-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促进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8月24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首届检察听证员聘任仪式暨任前培训会,15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社区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受聘为检察听证员,建立了镜湖区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库。会议由副检察长马甜甜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综合业务部主任朱晓江参加此次会议。

 

聘任仪式上,马甜甜宣读了《关于聘任陈刚等同志为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的决定》,并对镜湖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以来检察公开听证情况作详细介绍。李光菊为15名听证员颁发聘书,并开展座谈交流。各位听证员畅所欲言,纷纷表示当选检察听证员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听证员是连接检察工作和社会各界工作的一座桥梁,今后会守住正义的底线,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发挥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检察听证工作中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光菊向首批受聘的听证员表示祝贺,对他们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从为什么开展检察听证、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听证工作、听证员如何推进检察听证工作等三个方面解读了听证员库建设的初衷和对检察听证工作的展望。

一是检察院要实现创新履职、能动履职、自觉履职。在法律建设推进过程中,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理念,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制度创新,是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以“诉源治理”促“国家治理”的能动自觉履职。

二是检察听证工作要遵循“自觉、主动、规范、有序”的原则。要对听证案件进行规范登记,严格按照听证程序,有序组织听证工作的开展,使听证成为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办案方式,同时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听证案件质效。

三是听证员要做到切实履职、深入履职、敢于履职。听证员要强化普法意识,通过亲身参与案件,积极参与以案释法,助力检察机关把每一个听证案件变成一堂鲜活的法治课,以听证助力普法宣传,积极传播检察正能量。

 

为了让听证员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听证程序以及听证员的角色职能,聘任仪式结束后,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受聘听证员进行了任前培训。综合业务部主任朱晓江深入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就检察听证案件范围、程序、规则、履职、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听证员们共同观看微电影《我是检察官》系列之《公开听证》,并参观了检察听证直播室,直观感受了检察机关开展听证的过程和场所。

下一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应听尽听”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展,让检察权在阳光下持续运行。